为了加强早操管理,增强纪律观念,增强学生身体素质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大一学生必须坚持按时上早操。
二、做操时要求队列整齐、动作规范,不准随意走动,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擅自离队。
三、学生会体育部和各班班委会联合对每天早操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。
四、早操不得无故缺勤,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,无故旷操一次按旷课一节记。
五、早操点名时间为每天早上6:20。
六、班委会应把早操的考勤结果汇总后在每周日的班会上公布,学生会要把考勤结果上报团总支,于下周一在全学院范围内通报。
七、旷操情节严重者,可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